加气混凝土砌块/板材体系主要分两大类:
1、水泥-生石灰-粉煤灰
2、水泥-生石灰-砂
水泥
生石灰
粉煤灰
砂
主要原材料技术标准如下:
1
粉煤灰:应符合现行建材行业标准JC/T409-01《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粉煤灰》中Ⅲ级品的要求,放射性应符合GB6763规定:
指 标 名 称
标准指标值
SiO2 %
≥45
细度(0.045mm方孔筛筛余)%
≤30
细度(0.080mm方孔筛筛余)%
≤15
SO3 %
≤1
烧失量 %
≤10
注:高钙粉煤灰需进行试验证明后,方可使用。
2
砂:宜选用硅质细砂,应符合现行建材行业标准JC/T622-09《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砂》中一等品的要求:
3
生石灰:应符合现行建材行业标准JC/T621-09《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生石灰》中一等品的要求:
指 标 名 称
指标值
有效GaO+MgO %
≥75
氧化镁 %
≤5
二氧化硅 %
≤5
二氧化碳 %
≤5
消化速度 min
5~15
消化温度 ℃
75~90
未消化残渣质量分数 %
≤15
细度(0.080mm方孔筛筛余量)%
≤
4
水泥:应符合GB175-07《通用硅酸盐水泥》中42.5硅酸盐水泥P· II的要求:
指 标 名 称
指标值
熟料+石膏 %
≥80且<95
石灰石 %
>5且≤
不溶物%
-
SO3 %
≤3.5
烧失量 %
≤5.0
氧化镁 %
≤5.0
Cl- %
≤0.06
0.658K2O+Na2O %
≤0.6
初凝时间
≥45min
终凝时间
≤600min
抗压强度
3d ≥ 17MPa;
28d ≥42.5MPa
抗折强度
3d ≥ 3.5MPa;
28d ≥6.5MPa
安定性
沸煮法合格
5
铝粉和铝粉膏:
1) 铝粉应符合下列技术指标要求:
2)铝粉膏应符合JC/T 407-08《加气混凝土用铝粉膏》的要求:
6
石膏:应符合GB/T 5484-1996《石膏和硬石膏》中一级品石膏的要求:
7
钢筋:生产加气混凝土墙板和屋面板时,必须使用钢筋作为结构材料,以便使构件能够承受由弯曲荷载产生的拉应力。在加气混凝土生产中主要采用的是Q235钢轧制的热轧圆盘条,亦可采用Q215号钢轧制的圆盘条。钢筋主要的技术指标如下:
1)力学性能:应符合GB1499.2-07《热轧钢筋》I级钢的规定:
2)尺寸偏差:盘条表面不得有裂缝、折迭、结疤、分层及夹杂;允许有轻微的轧痕、局部麻面、凸块或划痕,但深度不应超过0.2mm。
3)椭圆度:表征在盘条同一截面内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,其数值不得超过直径正负允许偏差值之和的0.5倍。
4)钢筋的使用必须进行防锈处理。
加气混凝土原材料中,砂是加气混凝土工业广泛采用的硅质材料,在加气混凝土中的作用主要是提供Si02。
自然界中的砂由岩石风化或水流冲击形成,其外观和颗粒状态不尽相同,化学成分和矿物组成也不一样。
加气混凝土制品中不不建议使用海沙,首先,河砂与海砂成分的较大不同之处在于密度。河砂经滚滚河流的冲击,因此细腻之处不言而喻。而海砂中具有较高的盐度,当然颗粒较粗。
其次,海砂具有腐蚀性。砂加气混凝土设备进行生产时,将海砂排除在外,因其体内大量的氯离子会严重腐蚀建筑物中的金属物,,生产出的成品会出现盐析现象,导致建筑物易腐蚀、开裂等现象,给居住环境和生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。
较后,海砂的防雨性较低,造成建筑的使用周期缩短。因此,我们提倡使用河砂作为砂加气混凝土设备制品的原材料。
河砂的价格较海砂较高,当然,这和其产量有直接的联系。市场和谐的规范支撑着经济的良性循环。未经处理的海砂直接进行生产,势必会减少建筑物的使用寿命,严重阻碍市场的正常运行,同时给人们生命埋下隐患。而且,国家住建部对海沙的开采有严格的要求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