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李兴佳 通讯员 陆诗秦
“3·15”在即,又逢春季房屋装修旺季。河南省工商局12315发布关于家装建材购买方面的消费警示。
河南省工商局称,消费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有:一是商家提供的家具、建材不符合质量要求;二是部分商家违反装修合同约定,未按时、按约定提供家具、装修建材;三是商品还在保修期内,但商家拒绝履行保修义务。

图片来自于网络
针对在家装建材购买及装修服务消费中呈现的问题,12315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:
一、在购买建材或家装服务时,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,应该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,与商家提前确认好消费的具体项目、内容、金额,避免一些“隐性消费”或“强制消费”项目等消费陷阱;
二、分清“定金”和“订金”概念,详细了解两者的区别,交付订(定)金应签订合同,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;
三、注意实物和样品是否相符,收货时应先行查看,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,谨防家居建材和装修服务领域失信经营者“偷梁换柱”现象,消费者应尽量到正规卖场购买商品,并在合同中约定商品尺寸、款式、材质、颜色、交货时间等具体内容,或者现场拍照作为证据,以免交货时货不对板,同时也便日后维权;
四、售后服务是家装服务的短板,消费者选择有资质的、信誉度较高的正规家装公司,警惕装修中水电供热管道改造等隐蔽工程质量问题。